秦峰是在幾天后帶著秦寧寧抵達(dá)京城的。
雖然當(dāng)時是恨不得快點把女兒送過來,但他工作上也是要安排一下的,所以就耽擱了這些天。
不過現(xiàn)在這也還早呢。
八月上旬而已,還有二十多天才開學(xué)呢。
但秦峰連這個暑假都沒有讓秦寧寧在南方那邊過完,從這就可以看出,他有多想女兒遠(yuǎn)離姜相宜了。
秦峰到了這里后,也是認(rèn)真跟沈伊伊這個弟媳婦道了謝。
沈伊伊瞧著他那樣,都有點同情她,但也知道他讓女兒過來實屬是無奈之舉。
所以就笑著表示她自己也忙,外邊那么多事呢,寧寧過來這邊都是媽在照顧,要謝就謝謝媽吧,不用謝她。
除了這個,就是女兒的生活費問題,秦峰是打算一個月給五十塊錢生活費。
不過被沈伊伊給拒絕了。
家里的伙食好沒錯,但秦寧寧一個小姑娘家伙食費二十塊錢就夠夠的了。
至于買衣服鞋子什么的這也沒有標(biāo)準(zhǔn),若是要算的話,到時候買了再算。
所以伙食費沒多收,就給二十就行,也足夠了。
秦峰也多給秦母留了五百塊錢,讓到時候看著用。
秦母知道他有錢,而且這錢她也會用在孫女身上的,所以沒拒絕,就是讓他自己在南方那邊好好照顧自己。
秦母是真心疼這個大兒子啊。
這好好的一個人,本來都把孫女接過去了,結(jié)果就因為那個女人只能把孫女又給送到這邊來。
不過別的她也不多說了,就是私底下跟兒子說,不要叫那邊的生意伙伴們知道,他跟那女人曾經(jīng)是夫妻的事!
要不然他也得在那邊丟臉。
秦峰知道,但他是成年人了,他也不會去刻意回避這個,因為這的確就是事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