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策很快就被戴上手銬。
臨走時,他看了母女一眼。
......
南市第一分局!
審訊室!
審訊室內(nèi)一共坐著四個人。
其中兩名竟手持槍械,站在兩邊。
坐在案桌前的其中一個警察冷著臉,看著楊策審訊道。
“姓名!”
“楊策!”
“職業(yè)!”
“無!”
那警察和同事看了一眼,開口:“楊策,我們現(xiàn)在以故意殺人,綁架罪名逮捕你!”
“你可有異議?”
“有!”楊策掃視了兩人一眼:“事情沒頭沒尾,直接著急給我定罪,你們收了多少錢?”
那警察大怒:“現(xiàn)在又多了一條污蔑執(zhí)法人員的罪名!”
“被你抓起來那個女人已經(jīng)提出上訴,她就是證人!”
“還有那把刀上有你的指紋,你還想狡辯?”
楊策嘴角微撇:“如果我這樣的罪名都能夠成立,那法律真的就是一個笑話!”
“要當(dāng)證人的盡管當(dāng),甚至公開媒體都行?!?
“我也想知道一下,這個事情鬧大后,你后面的人會不會慌?”
見楊策如此有恃無恐,那警察也是眉頭緊鎖。
如楊策所說,上面給出的意思就是秘密處理。
直接定罪。
若是鬧大了,甚至發(fā)酵到網(wǎng)絡(luò),那問題就棘手了。
畢竟這次事情本身就是有著許多漏洞。_k